湖南省人社廳聯合省稅務局日前印發通知,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該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符合要求,已繳可順延也可申請退費
此次暫緩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保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2 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全省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間,企業可申請不同期限的緩繳。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的企業,可以從5月起申請緩繳,緩繳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也可申請退回4月費款。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5月費款的企業,可申請退回5月費款。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企業在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尚未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的企業(含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下同),經申請同意緩繳后,企業在緩繳申請通過后一個月內補繳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的,免收滯納金,逾期未繳納按規定收取滯納金。
緩繳企業應在緩繳期滿后的一個月內補繳緩繳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款,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最遲于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期間免收滯納金。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前申報繳納緩繳的費款,稅務部門應及時征收。企業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款,相關部門按照注銷流程及時辦理。稅務部門應在2022年11月提醒還未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進行補繳,在2023年3月提醒還未補繳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企業進行補繳。
緩繳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各項權益
緩繳期間,不影響企業正常社會保險業務的辦理以及企業和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權益的享受。
對需要辦理關系轉移、待遇申領、參保終止的職工,企業應先為其補齊緩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的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待緩繳期滿后一并補繳。對新參保職工,企業應自參保當月起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應繳納部分,單位部分相應進行緩繳。
緩繳失業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等相關待遇。緩繳工傷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在2023年補繳2022年費款的,計算養老保險待遇時以2022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2022年繳費指數。